资讯首页| 查现货| 视点| 标准| 图片| 中厚板行情| 聚焦| 上游| 下游| 快讯| 专家| 调价
关键词:

广州严查房企及中介违规行为 广告禁用地王、楼王等信息

 时间:2016-10-19 10:35:45编辑:arince来源:欧普钢网
  10月18日,广州住建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表示,将严查房地产开发违规行为,对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10月18日,广州住建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表示,将严查房地产开发违规行为,对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宣传的,以及商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捂盘惜售等行为的房企将进行约谈并暂停网签、暂停参与土地买卖等。

  该份通知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主要为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秩序。

  《通知》中明确提到,即日起,广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要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本辖区的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整治。

  检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则包括: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宣传,如发布“日光盘”“封盘涨价”“地王”“楼王”“楼市火爆”等信息以营造市场供不应求的假象;捏造或散布涨价、政策变化等谣言扰乱市场秩序;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如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的,如取得预售许可后不在10天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不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

  商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的,如不执行“一房一价”标价,在标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方式,迫使买受人接受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向他人销售的等。

  此外,《通知》明确指出,对于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将进行查处。例如未备案从事中介业务;不公示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及其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及其依据和标准、交易资金安全提示信息,以及发布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已失效的房源信息。

  还有涉及超越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如代收代管交易资金、提供首付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合同内容不规范,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不告知交易资金托管事项等中介机构也将受到处罚。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对于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将视情节的轻重实施行政处罚,处罚包括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暂停使用网签系统、暂停参与土地竞买、暂停商品房销售、经纪、代理服务等。(观点地产网)

相关内容检索: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舞钢现货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舞钢现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重磅推荐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Powered by 舞钢现货网 Corporation © 2010-2020
Copyright© By 河南贝源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