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进一步加强钢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督促河北省深化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及整改唐山市4家钢铁企业事故隐患和问题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 2016 13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报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抽查唐山市4家钢铁企业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为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结合安徽省实际,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就进一步加强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聚焦重点,紧盯关键。有关地区要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钢铁企业吊运高温熔融金属起重机、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和安全达标等重点隐患和问题,严格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对照标准,严格执法。有关地区要认真学习并掌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抽查工作方法,在检查吊运高温熔融金属起重机时,要认真核算炉体生产记录、炉体额定容量、高温熔融金属包及耐材重量,并与吊运起重机额定重量核对,确定钢铁企业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5类重大隐患,必须实行挂牌督办,严格依法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等措施,并由地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三加快进度,确保质量。截止目前,安徽省存在钢业冶炼企业的10个市级单位中,只有芜湖、马鞍山市按《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支持和推动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求的通知》(皖安监二 2016 78号)要求报送了《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汇总表》,3个市级单位报送了《钢铁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汇总表》。
请有关市对照《通知》要求,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报送执法检查材料;已开展执法检查的地区要对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徽翔宇钢业集团有限公司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起重机超期未检且为安全达标的问题,属地安全监管局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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