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执行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世贸组织争端裁决的立案公告
分享到
时间:2016-06-20 11:26:00编辑:arince来源:中国钢铁新闻网
2012年11月8日,商务部(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2年第7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2015年10月28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中国-对原
2012年11月8日,商务部(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2年第7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2015年10月28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中国-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争端案的上诉机构和专家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执行世贸组织贸易救济争端裁决暂行规则》的相关规定,调查机关决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对该案进行再调查。在再调查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通过商务部贸易救济措施公开信息查阅室和商务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电话:8610-65197589/8155
传真:8610-651980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6年6月20日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舞钢现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舞钢现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