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对大气污染管理出“重拳”
本报讯(记者钱振德 通讯员那丽 谢玉静)今年初以来,本钢集团严格落实新环保法,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管理,不断健全本钢集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加大对大气污染的监测力度,相继出台《本钢集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办法》,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本钢集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效针对本溪市行政区域内出现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重污染和特殊时期的天气情况,对照预警等级,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和管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本钢采取加强燃煤锅炉管理,增加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管等举措,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当本溪市政府发布解除预警指令时,本钢集团应急指挥部同步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根据本溪市政府预警解除时间,自然终止应急响应。
本钢2月份出台的《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办法》,对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测管理,实行周报和月报制度。各基层单位每周、月必须按时向本钢集团环保部报送周、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数据、监测分析报告。上报的周报和月报的监测内容包括监测时位名称、监测时段、污染物指标名称、监测指标浓度、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排放超标小时数(周报)、无效监控小时数(周报)、污染物排放超标天数(月报)、无效监控天数(月报)等。本钢要求,废水在线自动监测数据为每两小时均值,废气在线自动监测数据为每一小时均值;当各单位所属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出现超标属于环保设施、生产运行控制方面的问题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尽快恢复到达标运行状态;因在线自动监测装置故障,引起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应立即通知运营单位,由运营单位负责组织进行处理,恢复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的正常运行。
在对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中,本钢环保部依据本钢集团《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商管理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
(此文刊登于《中国冶金报》2016年5月6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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