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公开处分
据新华社电日前,中央纪委对6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其中: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杨子强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2014年5月30日至6月2日,杨子强及家属在青岛过端午节,入住青岛市中心支行培训中心,青岛市中心支行行长辛树人携家人陪同,杨子强在当地的亲属到该培训中心一起用餐。相关餐饮、住宿费用共14473元用公款支付。2016年6月16日,杨子强补交了相关费用。杨子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司原司长毛振宾培训期间违规组织公款宴请等问题。2015年5月18日,毛振宾在应急管理司举办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培训班授课后,晚上组织宴请,并违规将宴请餐费计入培训班费用,以公款结算。毛振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司法部办公厅原副主任、信息中心原主任胡一丁违规兼职取酬、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3年至2015年,胡一丁兼任《中国司法》杂志社社长期间,违规以报销个人餐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等方式获取兼职报酬共计4.9万元;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胡一丁在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杂志社公务用车。胡一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副司长赵永明等人公款支付娱乐费用问题。2014年12月24日,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在北京某大厦召开专家咨询审议会议。12月23日下午6时至24日早上6时左右,赵永明、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源安全评估部主任陈栋梁、副主任邢劲松等人在大厦五层棋牌室打牌娱乐,棋牌室房间和茶水消费共计1880元,由会议承办方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下属的陕西中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赵永明、陈栋梁、邢劲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回用公款支付的费用。
(编辑者:zhu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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