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
1月15日,为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工作,河北唐山市政府督导组兵分多路,实地检查了钢铁、水泥和焦化厂等重点排污企业的停限产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居民清洁煤使用和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情况。
督导组在检查中发现,唐钢炼铁厂、唐银钢铁有限公司、国义焦化、国义钢铁、春兴钢铁、东海钢铁等企业都能够积极按照应急响应措施进行限产和停产,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但是,国矿路北侧的道路扬尘比较严重,在其周边有数家堆料场未按要求进行苫盖;唐山市中心城区内的部分汽车钣金喷漆厂未按要求落实停工措施;唐山市中心城区内部分村庄的清洁煤推广使用工作还不到位。
督导组在检查中要求,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主体责任。要结合县(市、区)及企业用电量和产量等数据,核实应急减排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加强部门会商和专家研判,科学确定预警级别。要严格落实企业限产停产、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等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空气污染物的影响和危害。要对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预案启动不及时、应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负责人要及时曝光,严肃追究责任。对不按要求落实的企业和单位采取按日计罚、高限处罚、移送司法等刚性措施,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应急预警响应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强化舆论引导,让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密切关注舆情,开展好事态评估研判,及时回应舆论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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