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十项措施减少污染 钢铁成重点监督对象
进入2017年,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全国大面积大气污染影响,重庆部分区县和重点区域出现大气污染反弹,主城已连续5天出现了空气污染。
1月5日下午,重庆市政府召开“蓝天行动”冬春季百日攻坚工作专题会议。据会议通报,2016年重庆市主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1天,同比增加9天,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进入2017年元月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全国大面积大气污染影响,加之城市扬尘、油品升级、黄标车限行、高污染燃料禁燃、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领域监管执法有待加强,导致部分区县和重点区域出现大气污染反弹,主城已连续5天出现空气污染。
为有效应对冬春季大气污染,自1月5日至4月15日,在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将开展“蓝天行动”冬春季百日攻坚,严格落实十项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重污染天气。
十项措施减少重污染天气
一、进一步加强高排放车辆整治与执法,淘汰黄标车2.7万辆,实施机动车尾气路检16万辆,依法查处排放不达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严格执行黄标车等限行规定。
二、进一步打击销售不合格燃料行为,对22座油库、743座加油站在售车用油品质量加强监管,全面供应符合国五标准车用油品,禁止销售低于国五标准的车用油品,禁止销售和使用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
三、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对3000余个工地加强监管,严格落实《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规定。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对450条道路冲洗、清扫保洁作业按照“以克论净”考核,平时每8小时对城市干道实施一次冲洗、洒水,空气重污染时段每4小时实施一次冲洗、洒水,加强冒装撒漏运渣车辆和带泥车辆执法力度,加强国道、城郊道路清扫保洁,控制绿化带积尘。
五、进一步加强堆场扬尘控制,对200余处堆场落实覆盖、喷淋等控尘措施情况加强督查。
六、进一步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督查火电、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督促168家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督促火电企业使用优质低硫煤,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上网。
七、进一步加强生活污染防治,加强城市建成区以内1500余家餐饮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油烟排放监管,查处使用煤炭、木材、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和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
八、进一步加大人工增雨频次,在具备作业条件情况下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
九、进一步加大执法惩处力度,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空气污染期间拒不整改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十、要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压实各自责任,实行分片包干,定期巡查通报,强化考核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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