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钢铁去产能年度目标已完成
12月19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获悉,新疆钢铁去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截至今年9月底,伊犁、昌吉、喀什三个地州4家企业的冶炼设备拆除工作已全部完成,化解现货市场钢铁过剩产能90万吨。近日,自治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组对喀什正大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叶城县昆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伊宁县福盛金属机械铸造制品厂、新疆新福鑫铸业有限公司去产能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四家企业去除产能均已达到永久退出不可逆要求。
另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底,全区共关闭退出煤矿21个,比国家目标责任书计划任务17个超额完成4个,完成煤炭去产能任务274万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比计划任务238万吨超额完成36万吨。
据悉,为明确新疆钢铁、煤炭去产能考核内容,新疆相继印发了《自治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考核办法》和《自治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分别明确了奖励和处罚的相关内容,对考核成绩及格及以上的地区,及时清算奖补资金,对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地区,扣减奖补资金。对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考核成绩突出的地州市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地州市进行通报批评。考核不及格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对未按计划完成关闭退出煤矿的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对其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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