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煤企276工作日制度以新方式执行
全部执行276个工作日减量化生产措施,煤炭市场可能供不应求;而全面放开减量化生产措施,有可能出现严重供大于求,276工作日制度不会被放弃,而是要根据实际进行完善。12月1日在秦皇岛召开的2017年全国煤炭交易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达了上述观点。
连维良将276个工作日制度称之为产能储备制度。他同时提及其他四个制度,包括:减量置换和指标交易制度、中长期合同制度、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平抑价格异常波动长效机制。连维良称:未来将通过上述五种互补机制管理煤炭行业发展。这是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首次系统谈及未来煤炭行业监管策略。
近期,煤炭市场价格大幅飙升,国家发改委多次出手,从释放产能、增加运力、鼓励企业签订长协合同等多个方面平抑煤价。
276个工作日限产政策被认为是此轮煤价上涨的主因。该制度始于今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下称7号文),要求从今年开始,全国所有煤矿产量以全年276个工作日实施生产,在法定节假日和周六日不安排生产,这相当于将此前全年330个工作日的产量下调了16%。以2015年全年中国原煤总产量37.5亿吨计算,若2016年全年执行276个工作日政策,全年大约可减产煤炭6亿吨。
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所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合法合规煤矿,在明年采暖季结束前都可按330个工作日组织生产。这被业内解读为276天限产政策已经实质性破产。
连维良表示:276到330个工作日之间产生6亿吨产能差距,如果为新建产能则折合总投资约需要6千亿元。现在可将6亿吨产能产局看作产能储备,即需求增加时,释放这6亿吨产能,避免临时投入建设来不及满足市场需求。当需求减少时,就收紧这部分产能。
但对于需求的预测则考验着政府的判断能力。连维良将今年煤价阶段性过快上涨,总结为“六碰头”的结果,即经济回暖导致阶段性需求快速增加,水电来水减少导致火电用煤超预期增加,公路治超导致阶段性运力偏紧,用户补库存和冬季存煤引发恐慌性购买,价格回升过程中社会资本大量进入推高煤价,治理违法违规和去产能使部分用户资源运力重新配置等。这种“六碰头”导致7月份以来煤炭市场供不应求,煤价大幅上升。
业内专家表示,如果6亿吨产能被当作产能储备,就意味着政府会随时启动276个工作日限产政策,也可能随时释放产能,但政策的执行往往有滞后期,并不会立刻反应为市场供需改变,有时甚至会加大市场波动。
除了产能储备制度, 连维良提及未来将实施的第二项制度是减量置换和指标交易制度。连维良表示:依据7号文要求,从今年起三年内,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增减挂钩、减量置换。通过置换,给先进产能腾出发展空间,促进产业升级。
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副总经理李学刚表示,今年年底前通过煤炭产能置换,将有8000万吨煤炭产能投产,这将大量增加市场供给,降低煤价上涨预期,并对明年一季度市场供需产生影响。
第三项制度是中长期合同制度。11月份以来,国家发改委力促煤炭供需企业签订长协合同,以稳定煤炭市场价格。在发改委极力推动下,11月8日和11日,神华、中煤能源分别与五大电力集团签订动力煤中长期合同;11月23日,山西焦煤集团与河钢、首钢、鞍钢、宝钢、马钢、华菱钢六大钢铁集团签订了2017年炼焦煤中长期合同;12月1日兖矿、陕煤化、龙煤、伊泰、开滦、冀中能源、淮南、平煤、阳泉、榆林等10家煤炭企业与电力、钢铁等主要用户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
为保证合同执行,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政府将通过优先保障资源和运力,优先安排释放产能等措施鼓励中长期合同履约。
目前签订的长协合同确定5500大卡动力煤的基础价为535元/吨,加上浮动机制,12月份执行的动力煤长协价格约为585元/吨左右。这一价格比目前市场成交价格660-670元/吨低不少。业内专家告诉财新记者:上述企业签订的长协,从稳定市场预期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如果未来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最终煤炭企业和下游用户能否严格履行合同仍很难预判,企业最终还是要随行就市。
第四项制度是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通过对企业社会库存管理,即规定企业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额度,稳定煤炭供应。连维良表示,发改委下一步将具体落实这项制度。例如,煤电厂存煤的最低库存设为15天,最高库存设为30天。
最后一项是建议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长效机制。未来国家发改委将要求重点煤炭生产企业和用户企业签订备忘录,承诺促进煤价平稳的具体措施,并在政府监督下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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