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督查行动
根据省(江苏省,下同)政府工作部署,8月8日-10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分别牵头,会同省环保厅、省人社厅、省质监局和省银监局等部门组成两个联合督查组,对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扬州、镇江、泰州十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重点督查各市钢铁过剩产能化解工作落实情况、违规新增产能项目建设情况和“地条钢”生产销售清理工作。本次督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进度需要加快。2016年,我省将压减钢铁(粗钢)产能390万吨,截止7月底,仅完成沙钢集团鑫瑞特钢有限公司在常州的100万吨炼钢产能压减任务,距时间进度与任务进度同步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各地区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钢铁行业“去产能”贯彻意识不强,对去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认识模糊,有观望、畏难情绪;没有把责任书当做军令状来抓。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有些产业比重大,化解产能过剩任务重的地区怕影响到经济的增长。三是钢铁化解产能实施方案有待进一步落实。责任书签了,但具体方案措施不明确;部分市县未能有效落实化解产能的具体企业,化解产能缺乏科学合理且可操作的具体指标。
本次督查结束后,省政府马秋林副省长听取了两个督查组的专题汇报,召集研究下一阶段推进钢铁去产能的综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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