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等去产能:行政手段不能与市场形势相背离
8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7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为49.9%,落入了收缩区间。但同日发布的钢铁行业PMI却重回扩张区间,环比提高5.1个百分点至50.2%。可以说,钢铁行业实现了逆势回升,这得益于去产能的推进。
钢铁和煤炭是去产能的两个重点行业。国务院专门针对这两个行业出台了“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要求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用3至5年的时间,煤炭行业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7月2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要求,确保完成今年化解过剩粗钢产能4500万吨左右、煤炭产能2.5亿吨以上的硬目标。这就是说,今年要完成钢铁和煤炭去产能五年任务的30%和28%以上,这就要求有关部门一开始就紧起来。
根据近日工信部及发改委发布的数据,上半年,我国钢铁行业去产能1300多万吨,完成全年任务的28.9%;煤炭行业去产能7227万吨,同样是完成全年任务的28.9%。时间过半,任务未过半,反映了去产能不是一项容易完成的工作。
由于钢铁和煤炭在上半年有较大数量的产能减少,导致供给能力有所减弱;而需求却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加速而有所增强,于是,钢材和煤炭的价格在今年上半年都呈现了在波动中总体上涨的趋势。这两个行业的盈利能力大大增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前6个月的利润同比增长了83.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前6个月的利润是同比负增长,但5月和6月明显好转,单月利润都是同比正增长。
去产能的推进使钢铁和煤炭出现了利润增长的势头,但利润增长又可能阻碍去产能的继续推进。由于钢材和煤炭的价格在去产能中上升,那么,先去产能的企业做出了牺牲,而后去产能的企业获得了利益,这会使企业有意愿拖延进度。
目前,有一些地方和企业去产能的决心产生动摇,而已经减产、停产的企业也有意复产。这是上半年只完成了全年任务的28.9%的原因之一,也预示去产能推进的难度会越来越大。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应更有效推动去产能。如何才能更有效呢?会议提出了三项措施,其中的关键则是注重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
这些年,其实一直都在去产能,前几年钢铁和煤炭的产能已经有所减少。那主要是企业在市场压力下进行的,产能过剩导致价格下行,使企业被迫减少产量进而减少产能。去年末,去产能成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要求更加明确,需要更快的进度。于是,政府部门承担了去产能的主要责任,行政手段在去产能中发挥了更大作用。去产能的目标被分解到省区市,再分解到市县和企业,甚至要具体明确到每台设备、每个矿点。这是以立军令状的方式去产能。
去产能既要靠市场压力,也要靠行政手段。
市场压力有时并不足以使连年亏损的企业关停,它们会变成“僵尸企业”,苟延残喘于市场的缝隙中。这时就要靠行政手段发挥作用。但行政手段要与市场压力相结合。如果是以立军令状的方式进行层层分解,部分具体执行就可能与市场的要求出现背离。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产能会在指标要求下被关停,例如,国有企业更容易接受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它们的产能可能比较先进;较不发达地区的产能短期内盈利性较差,但对于当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比较强,未来可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上半年去产能中出现的价格上涨,也是一些行政手段与市场形势相背离的一种表现。在市场供需状况已经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去产能却被要求加速推进,而不是根据市场形势有所调整,这既现实地减弱了供给能力,也使市场形成了单向的预期。
去产能仍然需要行政手段,但它应该被限制在法治化的框架内。如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的那样,依法依规处置或关停。也就是说,不是根据产能数量指标,而是根据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进行处置和关停。同时,对产能过剩领域的新上项目、新增产能或淘汰产能死灰复燃的,要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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